释义 |
一般情况下,男方出轨想离婚又舍不得的,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男方既出轨,又舍不得离婚,说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但是人民法院在调节过程中,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是不会准许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