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签了合同不想去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想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