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法院起诉离婚了,妻子不想离婚,找各种借口前来我单位闹事,怎么办? |
释义 | 建议和平解决此事,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在上述情况下,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但是如果妻子不同意来单位闹事,建议还是采取平和的手段和途径去化解矛盾。建议采取以下几种措施:1、约妻子进行一次深层次的沟通,告知自己对于离婚的态度。摆事实、讲道理。2、找妻子的父母、闺蜜或者领导,就离婚的事情劝一劝妻子。3、和单位领导沟通一下,表达一下歉意,解释一下缘由。4、如果妻子依然坚持闹事,必要时选择报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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