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党员国家补贴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党员退休后没有钱拿。因为党员没有特权,党员和非党员的退休金计算方法是完全一样的。 1、根据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必须全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一是在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三是履行缴费义务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党员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不享受养老金。 2、党员缴纳的是党费,按照党的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具体使用范围是:一是培训党员;二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三是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四是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是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党除了党费之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所以党不可能为党员发放养老金。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部分特护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从200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农村老党员给予生活补助。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时期对农村老党员的补助标准也是不同的。例如,以前的补贴标准如下: 1、1937年7月6日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一年是1800元。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共计1440元。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月补助80元,每年补助960元。上述补贴标准不适用于已享受优抚对象养老金的老党员。因为已经享受优抚对象抚恤金的老党员,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而且规定在本通知下发前,补贴标准低于上述规定的,按照补差原则发放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规定的,地方政府仍可按原标准支付。 二.补贴资金来源。因为老党员的生活补贴各地不一样,这些补贴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分担。按照现行规定,国家将承担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七省市所需资金的四分之一。在其他省市,国家承担所需资金的一半。此外,国家负担的这部分经费由中央和中央经管的党费共同承担,其中党费占15%。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是省级机构和财政部门共享的。 第三,最重要的环节是补贴申请流程。符合补贴对象的,如果不符合申请要求,那么国家不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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