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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证怎么改名字
释义
    我国土地使用证更改名字的方法为: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一、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办理土地证要带什么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买房后应该拿到几个证呢
    房屋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国家对于不动产规定登记生效制度。在2015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登记发证制度。房屋买卖双方应先到房管局申请办理各项房屋登记,交易完成后由房管局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之后购房人凭上述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信息,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新发生的房屋买卖交易不再由房管部门受理产权登记,也不再核发上述证书。新的不动产权登记实行土地和房屋一体化登记,由买卖双方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批准登记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6条第1款规定: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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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