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置换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土地置换,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发展的一种方法。包括异区地块的置换和同区内地块的置换两种情况: (1)因为土地位置的不同,所以其使用价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从而产生级差地租。一般情况下,离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商务区等越近,土地使用价格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价进行土地置换改造老城区,发展新城区。中心城市土地价差较大,在土地置换中更有优势。 (2)土地置换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要求,以耕地“占一补一”为前提条件,以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为目标,以土地的适宜性为依据,通过异地调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况下,用来置换的建设用地均为国有土地,运作时不涉及土地性质问题,仅限于权属的重新调整和界定。 一、广西农村土地最新政策 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生态经济鼓励类指导目录》的生态经济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其中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不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独立选址生态经济工业项目,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执行,但出让底价不应低于政府开发土地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 2、优先安排生态工业项目采用直接租赁经营方式,充分盘活利用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等原划拨工业用地。 3、采取及时调剂、申请提前使用定额、申请国家备用定额等方式,优先安排生态经济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指标。 二、拆迁可以同时选货币补偿和安置房吗? 可以,我国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①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②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现金) 以不同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货币补偿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 ①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②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③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对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进行价格评估。 3、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相结合(既给货币补偿又给房屋) 受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因素影响,房价和地价虚高,此时的房屋拆迁不能仅用货币偿还或者用产权置换来解决问题。 很多拆迁户多选择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但目前政府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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