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香港海关的规定,每人在出境或入境时携带港币现金的限额为1万元(即约合人民币8630元)。如果超过这个限额,就需要向海关申报。未申报而擅自携带或运输超过限额的现金,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货物等处罚措施,甚至会被认为可能涉及洗钱等非法行为而受到调查。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限额是指“港币现金”,即纸币和硬币,不包括支票、旅行支票、信用卡或其他支付方式。因此,如果需要携带超过1万元港币的资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银行转账、信用卡消费、借记卡取款等方式进行支付。此外,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中港之间的货币互换存在汇率差异,所以在携带人民币进入香港时,也需要根据当时的汇率限制携带金额。 【法律依据】: 《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条例》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境或出境,在当时携带或运输,总值相当于本货币有关规定金额以上的货币(含外汇)而未经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