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的证书封面颜色从低到高分别是墨绿色(五级)、天蓝色(四级)、大红色(三级)、赭色(二级)、紫红色(一级),发证机关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加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第五条 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确认从业资格: (一)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担任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经单位考核合格者(三)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第六条 从业资格确认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 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根据不同专业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