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所欠房租,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