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 |
释义 | 第一条根据交通部第13号令《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JT/T198—9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1997)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车籍在我市辖区内,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均应按本办法定期进行汽车技术等级评定。 第三条超长线路、高速公路、夜行班车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其它运输车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 评定结果记入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技术档案,并作为车辆技术审查和核(签)发有关证、牌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内容 一、汽车的使用年限:按新车投入运行之日起核发; 二、汽车的车辆技术状况:主要评定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经济性及噪声和废气排放状况。 第五条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时,必须首先按《重庆市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条件》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根据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结果确定车辆技术状况。 第六条汽车技术等级评定规则 一、使用年限规定 A、“一级车”使用年限规定 ①货运车辆“一级车”使用年限规定:≤7年; ②客运车辆“一级车”使用年限规定按下表执行。 客车等级按JT/T325-1997评定的客车新车等级座式普通级卧铺普通级、中级高 一、高二级 (中、小型客车,轿车)高 一、高 二、高三级 (大型客车)年限规定≤5年≤6年≤7年≤10年凡使用年限超过四年的客、货运输车辆,应逐年进行车辆或总成大修,并应填报“客(货)运车辆技术状况审查申请表”,报送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或总成大修的有关详细资料及主要 零、部件的更换记录。经车辆技术状况审查合格,方可评定“一级车”。 使用年限超过四年的客运车辆,应进行季度检测。凡上一年度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的客、货运输车辆,不得评定“一级车”。 “客(货)运车辆技术状况审查申请表”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发。 B、“ 二、三级车”使用年限规定 超过一级车使用年限规定,但尚未报废、车辆能使用的年限。 二、车辆技术状况规定 A、“ 一、二级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关键项必须全部合格。 B、一级车:检测得分≥90分, 二级车:70分≤检测得分<90分。 C、三级车:不符合A或B的要求。 三、汽车技术等级分级方法 A、一级车:使用年限和车辆技术状况同时满足有关“一级车”的规定;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B、二级车:使用年限和车辆技术状况不能同时满足有关“一级车”的规定,但满足有关“二级车”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C、三级车:凡达不到二级车技术等级标准的汽车均为三级车;三级车不符合车辆运行条件,不能参加道路运输。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