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亲哥哥欠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债权人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 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