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恤金领取的顺序: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1、父母或抚养人,配偶的,各发一半;2、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3、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6、无上述亲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