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人口数怎么算 |
释义 | 家庭人口数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口来算,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走了就不算,没有迁走肯定要算这个家庭的人口。 家庭人口是组成一个家庭有机体的主体。构成家庭的基本要素。人口是组成一个社会的主体,同样,任何家庭都是由一定数量的家庭成员所构成的。家庭成员总是以一定的姻缘关系或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其中起联结作用的关系就是家庭关系,它是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深刻地体现着家庭的本质。同时,所有家庭关系都离不开构成家庭的人口。 家庭人口是家庭关系的物质承担者。每个家庭成员往往要承担多种家庭关系。每个家庭的家庭关系复杂程度随家庭人口数量增加而递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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