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退差价是几天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如果认为销售者或经营者存在价格虚高或过高行为的,可以首先与销售者或经营者进行协商退差价或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销售者或经营者不同意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进去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如果认为销售者或经营者存在价格虚高或过高行为的,可以首先与销售者或经营者进行协商退差价或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销售者或经营者不同意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进去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知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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