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身子女证没有办理过可以补办,应该提交的资料如下: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