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贷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房贷处理如下: (1)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2)如果两人关系破裂,离婚,债务仍需夫妻共同偿还。但夫妻双方经协商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偿还; (3)离婚后买房的一方无法支付房贷的,银行仍有权向配偶追偿。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赔偿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也就是说,对外或对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追偿。但夫妻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以及如何分担债务,但约定仅在夫妻之间生效,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向约定不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债权的,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一、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1、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当然,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往往这种情况是因为另一方没有钱,或是找不到对方的人,即使偿还了债务,能找另一方要,也很难。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婚前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是否是双方共同贷款,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一方财产还贷的,该房产归婚前贷款一方所有; 2、婚前以夫妻双方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债务人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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