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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证需要律师去吗
释义
    质证是庭审的一个环节,如果你聘请了律师,支付了相应的报酬,那出庭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是律师的义务,当然要出庭了。被告人提交答辩状后可以不出庭。 被告提供答辩书,除法庭规定必须出庭之外,可以不出庭,但是不出庭就是放弃当面质证和辩论的权利,其后果是增加败诉的可能。 依法具有相应资质和辩护人资格的律师可以经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在法院审判过程的质证环节中,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律师在法庭质证的时候只要是对对方呈现的证据和主张进行质证、否定,其与法庭辩论有一定的区别。如果你不去,就是你放弃了辩护的权利,因此对你不利,因为你不到场,法院经相应程序后,仍可裁决。法庭变质,法官是充当主导者的身份,法庭辩论法官主要是充当裁判的角色。复印件是可以在法庭质证中使用的,但是要与原件内容一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理论上合议庭成员必须到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
    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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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8: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