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海县未来5年发展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 “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协调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江苏整体已经被列为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份,而我县作为省试点县之一,必须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路径,将各领域的协调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紧密地结合起来,优化完善现有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体系,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法律依据: 《(江苏省)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节 第三条 具体目标 经济增长质效并举。“十三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66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80亿元,年均增长20%。经济结构优化取得成效,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2%,农业现代化水平达到85%,形成供给侧拉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创新活力显著增强。创新支撑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优势更加突出,建成省级创新型示范城市。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硅产业等“四大板块”,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集群,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争创国家级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示范点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城乡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提炼特色经验做法,打造东海改革品牌。着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产业、商贸、人文等交流合作,构建更加完善的全方位开放格局。 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城镇和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分别达90%和55%,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12标台,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100%,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90%,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100%。 生态优势充分彰显。毫不动摇坚守生态红线,明确绿色崛起的根本路径,促进生态优势与各方面发展优势相叠加,让生态优势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在88以上,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90%,地表水好于类水质的比例达到85%,林木覆盖率达到3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 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000元和21500元,年均分别增长9.6%和10%。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更加完善。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证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完成扶贫脱贫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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