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醉驾我不写谅解书怎么办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对方醉驾,乙方不同意写谅解书,如果这次交通事故不存在法定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的情况下,是不能对酒驾驾驶人减轻或者是从轻处罚的。如果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相对应的罚金。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喝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会由相关部门约束至酒醒,然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之后才能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喝酒之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会拘留半个月以下处罚5000元现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后才能考取驾驶机动车证。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的流程如下: 1、首先是对醉酒驾驶行为进行调查,一般是先进行吹气检测,初步确定醉酒驾驶的,再进行抽血检测; 2、经调查确实醉酒驾驶的,由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一般是吊销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醉酒驾驶者刑事责任,一般是处1-6个月拘役。 二、醉驾被查获可以进行以下措施: 1、《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2、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3、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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