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几米 |
释义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四米。 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如下: 1、消防车道: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上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乘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乘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乘18平方米。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有: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