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共有产权房的基本特征
释义
    1、操作
    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购买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请购买政府部分的产权。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
    房屋出售时与此类似,出售所得按购房家庭与政府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当购买者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规定标准,进入中高收入群体时,政府也无需强制其搬出,而是对政府产权部分收取市场租金。
    2、特点
    “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
    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可见,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客观上,“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啻于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丧失了经济适用房平抑市场房价的政策效应。
    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共有产权房指的是个人和政府进行共有的房产。一般共有产权房的价格会低于普通商品房的百分之三十。其低的价格一般是有政府进行支付,所以政府拥有该房产的部分产权。购买该类房产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22: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