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优惠:残疾人创业贷款: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在法定年龄之内,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证;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残疾人,在贷款机构担保的前提下,可向金融机构进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有一定的国家政策支持。 创业政策扶持: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