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检验实行什么负责制 |
释义 | 一、食品检验实行什么负责制 1、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百一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应该是无毒的,并且不具有危害的。在食品当中所害有的有害物质,不可以超过规定的标准,不可以对人体的健康构成危害。这是对食品里面的安全做出的规定标准,可以少量含有微量物质,但是不可以构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2、食品在营养方面,也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标准。在食品里面,所含有的一些蛋白质等营养物质,这些营养物质是不会对人体的正常生理代谢构成影响的; 3、食品当中不可以含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 4、在食品当中,如果要添加一些必须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必须都详细的列出来; 5、食品在生产加工的过程里面,对于生产过程当中的卫生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必须在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对食品进行生产加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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