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招聘代课老师需要教育局同意吗 |
释义 | 学校招聘代课教师需要经过教育局同意。在编的老师除了特殊情况以外,都是由本地教育局委员会研究决定由人事部去安排。但代课老师由于是本学校欠缺老师而招收的,所以一般都是由本学校主要是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招收再报教育局。 《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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