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提养老保险的方法如下: 1、以员工个人收入总额为基数按20%比例提取由单位承担缴纳,按8%比例提取由个人承担缴纳; 2、如果员工个人收入总额达不到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当地社保局规定的缴费基数按20%比例提取由单位承担缴纳,按8%比例提取由个人承担缴纳。 养老保险领取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到达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内,申请人拿着本人家庭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村(社区)提交养老金领取申请; 2、收集填表: 工作人员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领材料,申请人填写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然后由工作人员上报社会保障局; 3、初审上报: 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复审; 4、复核确认: 由上一级社保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同时核清到龄人员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计算养老金支付金额; 5、核定支付: 社会保障局在每月25日前将待遇支付明细清单和资金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提供给开户银行,银行应于次月7日前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的实名银行账户存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