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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主要看什么
释义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查看以下项目:
    (一)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
    (二)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三)劳动能力复审鉴定;
    (四)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五)延长医疗期确认;
    (六)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
    (七)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八)伤残军人劳动能力鉴定;
    (九)工伤康复对象确认;
    (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确认;
    (十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一)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二)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属因工伤残的, 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三)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四)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五)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六)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七)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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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