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市内户口迁移办法及所需资料 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婚迁的入户,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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