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在农村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的,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房屋居住权需要哪些人同意转让? 房屋居住权需要房地产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同意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免费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没有 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居住权的期限由双方确定,但是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并且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具有物权属性吗 居住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人役权。居住权主要是一种使用权,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