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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过失性辞退的条件,预告辞退的条件,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释义
    法律对过失性辞退、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都有明确的条件限制。过失性辞退要求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或失职造成重大损害;预告辞退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相应补偿;经济性裁员必须在破产整顿或经营困难情况下,经法定程序批准。这些条件确保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平衡。
    法律分析
    一、过失性辞退的条件
    过失性辞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预告辞退的条件
    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权利义务关系。
    “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
    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患病或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定历史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变更协议的。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手段,是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用人单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依法申请和法院准许开始整顿后,因出现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裁员作为预防的一种整顿措施。
    2、用人单位近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通过裁员来摆脱困境。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过失性辞退、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过失性辞退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纪或失职等。预告辞退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并可支付补偿费来代替预告通知。经济性裁员则是为了改善经营状况,但也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如破产整顿期间或严重困难情况下。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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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