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小区今年要办房产证,100平要交38000元,交的是什么钱?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我们小区去年才交房装修,今年入住取暖让把去年的取暖费交全款,合理吗? 法律分析:一般取暖费在十月或十一月发放。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领房产证需要交多少钱 办理商品房房产证需交纳的全部费用如下:(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由当地财政局收取),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商品房交易经批准后,买方凭《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缴交契税,缴纳的契税标准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按销售价格的1.5%计征。(2)个人购买高档住宅、单元式商铺、购买私人建造自用的单家独户住房、单位购买房屋等按销售价格的3%计征。(6)测绘费:按宗数收,50平方米以下收80元,50-100平方米收100元。2、印花税,由当地的税务局收取,收取金额为购房总价的0.05%(二)基金: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三)规费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2、《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是由当地房管所收取,各地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是100平方米以下收90元,大于100平方米的每100平方米加10元。3、《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费工本费(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4、抵押登记费,100元 我们小区交暖气费是指有房本没有提前交复印件,按没房本收费,合理吗? 暖气费最新法律规定如下: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_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我们足够买的是期房,在办理房产证时业主还需要交什么钱 购买期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有:(一)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二)税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如果房产证丢了,需要交多少钱?只收费用吗?? 法律分析:目前办理房产证主要涉及的费用主要有: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二手房为6元/平方米,由转让方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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