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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未上报记录怎么办
释义
    单位不上报个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到法院起诉。
    怎样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
    可以询问公司人事部门是否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如果回复已提交,持个人身份证,到劳动局工伤科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可自己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缴费记录怎么查
    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打印缴费凭证即可。如果仅仅打印本单位缴纳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财务直接在网上打印即可。
    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工伤申报受理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工伤申报受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
    单位不上报个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到法院起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员工工伤之后,公司如上报工伤也不肯承担赔偿责任,就应该要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
    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要进行维权但不知道怎么做,想要了解具体维权方法,可以找优律师网律师问问怎么维权。
    相关内容:工伤一年内未申请的是否可以起诉,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一年内未申请的是否可以起诉
    在一年内未申请工伤认定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一年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一年内未申请工伤认定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一年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优律师网进行咨询,优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未签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未签合同工伤怎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未签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未签合同工伤应当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来领取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依然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根据不同的工伤等级,领取相应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购买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解决?
    1、未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的办起诉维权。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的劳动的关系,并且确实是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发生的工作性的伤害,那么就可以被成功的认定为工伤。
    相关内容:未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怎么赔付?
    一、未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怎么赔付?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的赔偿:首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赔偿,另外由于未签订合同导致无工伤保险的可以由单位根据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第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第三、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生活费等都应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第六、如单位不给予合理的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涉及到因工伤原因造成了职工损害的,是需要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赔偿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员工要进行工伤认定,特别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实际工作关系的证明,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必须要进行赔偿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2~12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并且如果是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期限内造成工伤的,用人单位也需要予以赔偿。
    未构成工伤等级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未构成工伤等级怎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未构成工伤等级怎么赔偿
    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造成身体损伤的,因伤情不一,相关赔偿项目也应根据伤情等情况才能确定。劳动者认为伤情严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但如果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经过上一级鉴定机构复核,工伤职工的伤情,仍评不上伤残,那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中,将不会有关于伤残的相关赔偿项目。同时,即使不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
    1、治疗工伤所发费的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
    2、实际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3、如因伤情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
    5、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当然,上述项目的具体的赔偿数额,仍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的标准,具体计算才可以最终确定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工伤待遇赔偿数额。
    二、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即未达15年,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
    优律师网提醒大家就算达不到伤残等级,也可以有三期鉴定,获得该有的误工、护理、营养费用;三期鉴定是根据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做出的,所以在医疗期间一定注意收集保管好这些材料,如实的进行申报。
    相关内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田间工作购买工伤保险吗
    一、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田间工作购买工伤保险吗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田间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相关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第三十七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田间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为田间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有哪些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
    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
    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者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
    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蔬菜等。
    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5、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为30年到50年,林地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单位、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田间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优律师网进行咨询,优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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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