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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灵活就业第一次开户
释义
    一、首次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可以通过线下方式办理,直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居住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后,就可以办理社会登记,办理好登记之后,再去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登记,然后就可以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2、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办理,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网站,选择社保参保业务,然后按照系统的提示进行办理。
    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居住地在本镇街的港澳台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灵活就业人员户口簿(户主页和自己页)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一式三份)(注:参保人自己银行账户存折或银行借记卡(需提供银行对照单)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提供历史参保证明原件。
    5..非自己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拿着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社保局申请缴纳社保,签署缴纳报名费用协议。
    社保缴纳报名费用协议签署好以后,去银行把社保卡激活,社保卡基本上等同于是一张银行卡,社保卡和你的手机捆绑,社保卡里有一个金融账户和医保账户,你把社保费用打入金融账户,社保局每个月20号会准时扣费。
    三、如何缴费:
    第一步:进入“江西省税务局”缴费平台,在底部左下角点击“税费服务”。
    第二步:打开的默认页,就是缴费页面。对应的,点击右侧“我要查询”,就可以查询相应险种的缴费情况。
    这个平台既可以缴纳、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可以缴纳查询灵活就业人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点击第3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然后选择你要交的年度。比如您是交2022年的,则选“本年自主缴费”;如果您是要补缴2021年或2020年的,则选“往年核定”
    第三步:输入身份证和姓名,点击“下一步”,然后,选择起止月份。比如您是交一整年,则“所属期起”选“202101”,“所属期止”选“202112”。
    第四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简单理解就是:交得越多,以后退休金就越多。然后点“缴费”,输入密码,缴费成功!
    四、下面教大家如何查询:
    第一步:进入“江西省税务局”缴费平台,在底部左下角点击“税费服务”。
    第二步:打开的默认页,是缴费页面。点击右侧“我要查询”,就可以查询相应险种的缴费情况。
    五、其中:
    1、“缴费状态查询”可查你任意年份是否缴费,如果缴了,就会显示缴费信息。
    如果没缴,就会提示:未查询到缴费信息。
    缴费状态一般可在微信缴费成功后的当日即可查询。
    2、“缴费证明开具”,指的是针对你已经缴费的年份,可以下载一份带有电子公章的PDF文件。
    所需材料:
    1、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证》或残疾证(低保人员须同时持低保证及低保存折)
    其中,人社网站06年公布的文件中,规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首次参加养老保险需提供:身份证、失业证、户口本、一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2元钱工本费。
    (2)参加医疗保险需提供:身份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带医疗保险卡(没参加医疗保险的带一寸照片二张和10元钱工本费)
    2、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保管档案的未就业流动人员应持身份证、《人事代理手册》
    3、非农户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应持户口簿、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外地户籍人员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只允许夫妻之间代办,代办时需另外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代办人身份证
    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户口簿、身份证、《xx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手册》
    6、经民政部门审批的退役军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证》、《某市复员干部参加社会保险审批表》
    7、原注销地属某辖区城镇户籍的持中国护照且已经注销中国国籍人员,持原户口注销手续(或原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中国护照。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比例虽然比企业职工低一些,但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满足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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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0: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