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多少日内提起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审理: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期限,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