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的终止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有终止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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