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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船税是怎么收的?不是300吗?
释义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第九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船税是怎么收的?不是300吗?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第九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船税是怎样征收的?不是300吗?
    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1.0升以下60-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300-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360-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660-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1200-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2400-3600元;4.0升以上3600-5400元。《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必须在登记处缴纳吗?
    车船税可以自己自行到主管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缴纳。车船税缴纳方式包括自行到车辆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保险公司帮忙办理;代缴机构代缴。车船税是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第八条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第九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船税每年怎么交?今年就说我漏了怎么解决
    车船税每年都要交的。注意事项:车船税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避免集中申报纳税,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年审当月进行申报纳税,也可在纳税年度内提前申报纳税。而车辆基本资料登记发生变更的;需核定或调整车辆营运税收的;申请车辆减免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营运税收的纳税人则必须先到所属县(区)车船税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作缴纳。《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车船税必须交吗?
    汽车车船税必须交,但是根据规定免交车船税的可以不用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第四条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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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