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公积金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个人公积金如何办理 个人缴存适合于自由职业工作者(比如专职作家),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年龄要求: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所以如果失业了,一直没找到新工作,但为了以后贷款买房而不中断公积金的缴纳也可以办理“个人缴存”。 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月缴款为每月公积金缴费基数×缴存比例(一般为20%)。每年,各地都会公布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确定一个上限和下限;个人缴存因其特殊性,缴费基数需要个人每年6月份去公积金调整确认一下下年周期(今年7月-次年6月),不去调整的一律按基数的下限缴纳。 网上查找最近的公积金办理地址,带好缴存人的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各地可能不一样哦)、公积金储存卡(若有则延用,若无就不用了),到公积金受理地点办理申请手续。 去了公积金中心办好个人缴存的帐户、签好扣款协议后,就可以每个月扣款了,根据公积金扣款日期,在扣款日期前在银行卡中存足余额。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1、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离休或退休; 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7、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8、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列举的大病,且家庭生活困难,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9、缴存人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无力缴纳学费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三、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1、员工在单位就职,单位还未对职工办理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明显落后于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缴纳公积金手续并补缴以往未曾缴纳的部分。 2、随着国家公积金相关要求的变更,未能即时跟着国家政策作出调整的,对于缴存额度提高的,之前未调整部分所产生的差额单位应为补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基层服务人员的相关的公积金基数有相关的补缴事项相关的文件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3、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4、其他需补缴的情形,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要求及相关的办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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