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可以办公务护照 |
释义 | 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颁发公务护照,便于工作和管理。 根据我国的办理护照政策,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出国人员;区内诚信高、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的外向型企业出国人员;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有: 1、任务批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大小规格和原件一样)。 2、政审批件原件一份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1份。 4、3张2寸白色背景护照照片。(戴眼镜人员注意,相片上的眼镜不能有反光) 5、如果有旧护照,且护照还在有效期之内,需要提交旧护照,否则外交部不予签发新护照。 6、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办理公务护照的流程: 1、参团人员填写《出国人员登记表》,单位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同意盖章后即传真到组团单位(原件随后寄至组团单位),寄至组团单位),同时交纳出国报名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团单位 2、国内审批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无误后,下达《征求意见函》 3、团员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即征求外办意见 4、国内审批单位在收到外办同意函后下达《出国任务通知书》,团员凭此件即办理《出国政审批件》(正处级以上干部可免政审批件,只需填写《出国人员备案表》),然后在当地外事办公室办理《出国任务确认件》 5、将填写好的《申请护照签证事项表》及上述材料提交外办申请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八条 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 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公民出国执行公务的,由其工作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外交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交部门根据需要签发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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