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个人公司的注册流程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签署或盖章的公司章程等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