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加强对驾校培训质量工作的监督,123号令从确定受理考试人数、考试质量公开排名、通报驾校违规问题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 一是车管所要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 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 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一、驾考新规驾校桩考怎么考 1、驾校桩考4项变5项 为提升驾驶人的综合素质,交管部门增加了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进一步完善驾驶人理论考试。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2、桩考改为“倒车入库”,倒车入库用红外线监测是否出线 在新大纲中,包括残疾人专用的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在内的小型汽车,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 新的入库训练实行,“倒车入库没有杆了,只是划出一个宽2.3米的车库,用红外线监测是否出线。”该驾校一位负责人说,以前桩考还有移库的要求,“学员需两上两下,把车子从乙库移到甲库。新规定比原先的省事儿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