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持“县为主体、群众参与、标本兼治、依法治理、因地制宜”的原则,聚焦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彻底治理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巩固“六乱”整治长效机制。 法律依据: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6 村庄建设 6.1 基本要求 6.1.1 村庄建设应按规划执行。 6.1.2 新建、改建、扩建住房与建筑整治应符合建筑卫生、安全要求,注重与环境协调;宜选择具有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的建筑图样;倡导建设绿色农房。 6.1.3 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和原始性。 6.1.4 整治影响景观的棚舍、残破或倒塌的墙体,清除临时搭盖,美化影响村庄空间外观视觉的外墙、屋顶、窗户、栏杆等,规范太阳能热水器、屋顶空调等设施的安装。 6.1.5 逐步实施危旧房的改造、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