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补办如果不超过5年,补办身份证可以不重新照相,沿用原来的证件照。 如果你对原来的照片不满意,或者你本人外貌特征有了大的变化可以重新拍照。办理人员会依据你的身份证号码,调出你的身份信息数据,照片是在里面的。你可以选择原来的照片,还是补拍新的照片。申请补办第二代身份证,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急用,可以先办临时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内容如下: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2、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打印《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监护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当公民本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监护人不为户主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诸如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并与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本人现场合影存档,以保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身份的准确性。由于现场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故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允许由监护人代办,须本人和监护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