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外入境人员防控措施 |
释义 | 隔离: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 核酸规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广州对入境人员(不含澳门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 、2 、3 、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的第1、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外市解除5天集中隔离后返穗的人员,仍需完成后续3天居家隔离。 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返岗、不返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台湾入穗实施: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隔离(第1、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注意事项: 1.因国内疫情多变,防疫措施会因疫情变化进行调整,建议来穗前咨询目的地社区,以社区安排指引为准。 2.居家隔离:单人单户,不能外出;居家健康监测:如非必要不外出,具体听从社区安排;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 香港入境人员 隔离: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 核酸规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澳门入境人员 隔离:无 核酸规定:无 出入境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变协调中心亦提醒,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所有经珠澳口岸入境、出境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的现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均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接受检疫,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第五条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人时,应当立即将其隔离,防止任何人遭受感染,并按照本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嫌疑人时,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但对第八章规定以外的其他病种染疫嫌疑人,可以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实施不超过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就地诊验或者留验以及其他的卫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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