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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有实权吗
释义
    董事有实权。
    董事的权利,具体如下:
    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
    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董事的义务,具体如下:
    1、当董事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时,该董事对公司负有连带损失赔偿责任;
    2、关心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不得为自己其它同类业务公司的董事或经理;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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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