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 (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 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 (三)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一、没有公证的协议是否有效 目前,我国尚未规定某些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 只要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签订协议作为其真实意思表达,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属于有效合同。只要协议符合有效要求,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跟二房东合同有效吗 与转租者的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判断合同的效力问题:1、对于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2、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且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则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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