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可转让单据
释义
    一、多式联单据是什么
    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用以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货物已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收或装载,并保证在目的地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多式联运单据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实际承运人、发货人、收货人等当事人之间进行业务活动的单证,同时也具有货物收据和物权凭证的作用。多式联运单据应记载的主要内容有:货物的外表状况,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发货人、收货人名称;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地点和日期;交付货物的地点和日期;交付货物的地点;双方约定的交付货物的时间和期限;关于多式联运单据可否转让的声明;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时间和地点;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其所授权的人的签字;有关运费支付的说明;有关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的说明;其它声明事项等。
    二、什么是可转让单据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在实践中,只有单据的签发人(即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全程责任时,多式联运单据才有可能成为可转让的单据。此时,多式联运单据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和作用。在作成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时,应当列明按指示或者向持票人交付。如果是凭指示交付货物的单据,则该单据经背书才可转让;向持票人交付货物时,则该单据也须背书即可转让。
    三、什么是不可转让单据
    1、不可转让单据指不能凭背书或交付而转让的单据。通常指代表货权的海运提单的抄本。但有时也泛指其他单据的抄本,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于装运后立即寄送收货人“一套不可转让单据”,就意味着寄送该信用证所要求的各类单据的抄本各一份。
    2、原本单据指经过出票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传统的制单方法是利用打字机加复写纸缮打一式数份,其中以打字机色带缮打的一份作为正本,由复写纸复写的均作副本。但复写的份数中如注明“正本”字样,并加签字或盖章,也可作正本,例如正本海运提单,常有一式数份,其中有复写制成的正本,也具有同等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8: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