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的构成的复杂形态 |
释义 | 1、预备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2、未遂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特殊形态。 3、中止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中止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特殊形态。中止犯既可能存在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存在于犯罪实施阶段。 一、不能犯未遂的犯罪标准 不能犯未遂是犯罪。不能犯未遂是“能犯未遂”的对称,简称“不能犯”,即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事实认识错误而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一种犯罪未遂。《刑法》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构成既遂为标准所划分的犯罪未遂类型。主要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行为在实际上不能达到犯罪的既遂状态。(3)犯罪行为在实际上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原因,在于行为人的事实认识错误。不能犯未遂可以划分为:工具不能犯与对象不能犯,绝对不能犯与相对不能犯,法律不能犯与事实不能犯等类型。 二、三到五年量刑会怎么判多少年 三到五年量刑只是法律层面的量刑,具体的判决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涉及的金额和情节恶劣情况以及社会影响力大小决定处罚的年限,在我国对于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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