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前必须签房屋认购书吗 |
释义 | 一、关于商品房认购合同,买房之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吗 1、根据我国目前的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2、认购书的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3、如果认购书对房号、面积、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认购书就是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不过是把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具体化;如果认购书未明确主要条款,则认购书不具备买卖合同的性质,可以看做是双方的意向书,但仍然具有律效力。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1、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虽然购房者买房前并不是必须要签订房屋认购书。但是如果一旦签订的话,那么也就必须遵守房屋认购书的约定。所以,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与签订正式合同同样须谨慎。具体来说,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3、要确认房产的资质:《预售合屋认购书认购书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来规避律,购房者不可忽视这一点。 4、要具体基本生效条款:尽管并没有明确的律规定《认购书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5、内容要合:形式上虽无规定,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的前提下达成,定金、违约金的约定同样不可超出律规限定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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