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二者的实际性质不同,前者为劳动关系,后者为劳务关系;前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隶属性,后者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前者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后者提供劳务者不受接受劳务者的人事管理;前者订立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后者订立劳务协议。 一、劳务关系是否可以仲裁 劳务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顾名思义的通俗称呼,属于承包劳务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承揽合同”,属于劳务人员输出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租赁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式,必备的条款。其内容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随机选择条款,具体约定。 仲裁是法律术语,和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是指由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解决的纠纷解决办法,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庭进行裁判,由仲裁庭做出评断并受该裁判约束。仲裁结果有法律效力,同时时间比较快,比较适合要求快速解决的争端。但是仲裁也有适用前提,比如需要双方都同意仲裁等。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涉嫌受贿罪的区别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关系,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主体不同,前者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后者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劳动仲裁后,对方是不是要劳动关系 对于这个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答案是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即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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