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文书去劳动局哪个部门领取 |
释义 | 一、投诉文书去劳动局哪个部门领取 投诉文书去劳动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到劳动局投诉需要带哪些资料? 第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勤记录; (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 2、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书写投诉文书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等; 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 1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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