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生育险忘记领取,还可以领吗 1、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六个月内,可以拿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金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分娩生育津贴。超过六个月就不能领取了。怀孕后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医院。生育时办理好准生证,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办理好相关证明,携带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领取生育险所需要的资料 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报销审批表:需要在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申请领取,办理时需要两份,并加盖公章; 5、计划生育服务证(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8、医保卡:持医保卡门诊就医可以实时结算,直接缴纳自费部分就可以。 |